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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协会释疑图书折限令:遵守《反垄断法》

2017年4月30日  北京商标异议律师   http://www.bjzmscqls.cn/
      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和中国新华书店协会联合制定的“图书公平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本月8日发布后,在业界和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并引发了激烈争论。昨天下午,三家协会举办新闻发布会,出版工作者协会常务副秘书长黄国荣等人对于“规则”是否违反《反垄断法》等疑问和意见进行了说明。
      是否损害读者利益?
      黄国荣称,新书一年内不打折和网上限折,最终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图书销售是先供货销售,后结算。零售书店打折销售,结算时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压低出版社供货折扣。如果价格降到出版社亏本,出版社只有提高图书价格和少出书甚至不出书(卖书号),反过来对消费者会造成更大损害。
      是否违反《反垄断法》?
      此前,北京市消协曾发表声明称,“规则”涉嫌违反了《反垄断法》。对此,黄国荣强调,“规则”完全符合《反垄断法》总则中行业协会应当“引导本行业的经营者依法竞争”的精神。其次,“规则”遵照《反垄断法》第十七条规定,限制一些零售书店“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再以低于零售折扣的价格销售。”
      如何制裁?
      黄国荣表示,“规则”自1月8日发布起就已经生效。对于屡教不改、问题严重的企业,三家协会将组织业内对其进行制裁,对于违规严重的经销商,可以联合出版社停止供货,对于严重违规的出版商,可以联合经销商停止订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