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标异议律师
宋
4006686166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商业机密
打击盗版
商标权
产权合同
访客留言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商业机密
打击盗版
商标权
产权合同
产权案例
专利权
域名争议
产权知识
产权动态
不当竞争
产权保护
著作权
产权法规
400668616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商业机密
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归属
2018年6月27日
北京商标异议律师
http://www.bjzmscqls.cn/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的规定,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与受让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归属,凡约定不明又无法确定的,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权属归改进一方。
文章来源:
北京商标异议律师
律师:
宋
[北京]
给律师留言
MESSAGE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bjzmscqls.cn/art/view.asp?id=918060025508
[复制链接]
访问律师个人网站
手机微站
最新文章
1.商标异议受理:你必须知道的几件事
2.商标争议与商标异议有什么不同?
3.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措施
4.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5.保护商业秘密措施(对内)
相关文章